首页 >  商务服务 >  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所

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所

关键词: 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所 婚姻家事

2026.03.06

文章来源:

离婚时保险可以分吗?

婚前购买的保险:若保险为一方在婚前购买,且缴费方式为一次性趸交,那么该保险属于婚前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。若是婚前购买,但婚后仍有持续缴费,婚后所缴保费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需对这部分进行分割。一般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,由取得保险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。2、婚后购买的保险: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,无论是以一方还是双方名义投保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可协商分割。协商不成的,可通过评估保险价值等方式,由法院判决如何分配。分割方式一般有两种,一是退保后分割现金价值;二是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应的保险价值。对于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保险,如以一方生命为标的的人寿保险等,若受益人为特定的一方,通常该保险金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。但如果保险金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且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,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 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,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,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?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所

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所,婚姻家事

1、离婚如何强制执行对方财产?

1、离婚后强制执行对方财产需遵循一定法律程序。首先,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有可执行财产,如银行存款、房产、车辆等。法院会对对方财产进行调查和评估。若对方有工资收入,可通过法院扣划其工资;有房产的,可拍卖、变卖房产;有车辆的,可查封、扣押并拍卖。在执行过程中,对方可能会提出异议,此时法院会进行审查。同时,要注意申请执行的时效,一般为两年,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蕞后一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,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。若超过时效,可能导致无法强制执行。总之,要通过合法途径,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,以保障自身权益。 上门调解婚姻家事法律顾问离婚案件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。

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所,婚姻家事

离婚时,如何合法查询配偶的银行存款

1、不知配偶银行账号的情况:申请财产保全、查询公共记录;已知配偶银行账号的情况:申请律师调查令、直接申请法院调取;法院对银行流水记录的要求:时间范围、内容要求;银行流水记录的作用:证明财产转移、揭示婚外恋情。2、在调查配偶的银行存款时,我们应遵循以下原则:首先,确保调查手段的合法性,避免侵犯对方的隐私权;其次,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,避免因为错误的信息而影响案件的处理;***,尊重法院的裁决,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。

孩子不满两周岁,男方可以争到抚养权吗?

1、孩子年龄在两岁以内的,原则由妈妈直接抚养。女方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,子女可随父方生活:1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,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;2、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,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;3、母方因工作、学习等原因,或者有不良恶习确实无法妥善照顾子女。以上几点,男方在孩子不满2周岁的情况下,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,但是这***于诉讼离婚,如果协议离婚,双方都沟通好了,孩子归男方,也是可以的。 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,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。

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所,婚姻家事

1、离婚协议怎么写才有效?

1、财产分割:别只简单写“财产已分割”,需将房产、存款、车辆、债权债务等所有财产,清晰写明归属、份额及补偿方式。尤其要防范“隐匿财产”,可在协议中约定“若一方隐瞒财产,另一方有权要求重新分割且多分”,从源头规避风险。2、孩子抚养权:抚养权归属只是基础,还需明确抚养费金额(每月/每年具体数额)、支付方式(转账/现金)、支付周期(按月/按季)。同时,要补充探视权细节,比如每周探视次数、每次时长、节假日安排,防止后续因探视问题产生纠纷。3、债务处理:别轻信“各自债务各自背”,需将婚内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分别列明,明确约定“共同债务如何承担,个人债务由谁负责”,避免后续被莫名追债。4、违约责任:没有惩罚机制的协议如同“空文”,应在协议中加入“违约条款”,例如“若一方不按协议履行,需支付XX元违约金”,让协议具备实际约束力。5、签字+日期+公证:双方签字按手印并写清日期是基本要求,条件允许时,建议进行公证,为后续协议履行增添保障。 属不同诉讼程序,处理时应先中止民事诉讼,待刑事重婚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民事诉讼。财产婚姻家事调解要找哪里

离婚案件的处理结果会影响当事人的未来生活和家庭关系。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所

签了分手协议,能要回分手费吗?

先明确一点,分手费在法律里可没有明文规定。它不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法律概念,法律可不认这玩意儿。因为索要分手费这事儿,违背了平等和意思自治的原则,也不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。法律只管那些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,分手费这种,它真管不着。再说分手协议,同居关系在民法典里没被承认,那基于同居结束签的分手协议书,大多时候也没啥法理依据,很难得到法律保护。虽说要是协议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真实意思签的,没违法也没违背公序良俗,里面关于财产分割啥的合法条款,法院可能认。但就单纯约定分手费,法院一般都不支持。比如说,有人拿给分手费当结束关系的条件,哪怕没胁迫,也会被认为让对方意志不自由了,双方地位不平等,这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就存疑,自然也就没法律效力啦。不过,要是分手协议里的分手费,其实是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、补偿,或者是合法的赠与、债务债权关系,还有证据能证明,那就能按具体法律关系去法院起诉主张权利咯。 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所

点击查看全文
推荐文章